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13 日
官湖车辆段地块开发项目装饰设计六期(45-51#)大货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官湖车辆段地块开发项目装饰设计六期(45-51#)大货设计招标选定承包人,该工程资金已落实。
一、工程名称:官湖车辆段地块开发项目装饰设计六期(45-51#)大货设计
二、招标单位: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韵欣 联系电话:1762090765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冷天 联系电话:135015009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廉洁监督组
投诉电话:020-3886208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新塘镇官湖村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新塘镇官湖村,地铁13号线官湖站南侧。地块北侧为环城路(新107国道),东侧临新沙大道、西侧临茅山大道、北侧临环城路。总用地红线面积为41.7公顷,其中,净用地红线(本次修规项目规划红线)面积为32.3公顷,其中,车辆段上盖用地20.03公顷,白地12.3公顷。
区位图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说明: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说明(详见附件1:工作任务书)。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6日17:00时。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7.1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投标人为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专业机构在国内设立的独资或合资机构(以营业执照的公司类型或验资报告为准);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经验;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6日17: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投标报名网址: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官网报名,招标公告详见网址http://www.gzcjdesign.com,报名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jjy@gzcjdesign.com。
3、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格式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见附件格式)。
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并核对文件真实无误后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0元。投标全过程的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862088
附件
1: 招标内容及说明(工作任务书);
2:投标报名格式文件。
附件5:官湖车辆段地块开发项目装饰设计六期(45-51#)大货设计-招标公告.pdf (3.56 MB)
招 标 单 位: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13日